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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拒绝额外的工作?

答应下来能提高你的绩效评价,却几乎改变不了你实际得到的回报。女性收到的请求更多,答应得也更多,拒绝时还会受罚,男性却不会。这篇文章梳理证据支持什么,也说明这些建议在哪里不再适用。

作者 Samet Durgun · Subtext 联合创始人 · 阅读约需10分钟

那条消息就摆在那儿。有人想让你牵头做某件事,加入某个委员会,或者接手多出来的那个客户。你已经把拒绝的话起草了三遍,每个版本读起来,要么太生硬简短,要么含糊其辞到像是在邀请对方讨价还价。我联合创办了 Subtext,而在各类工作消息里,人们改写得最多的,就是这一种。后文有 Subtext 的一次真实运行,读的是一条含糊的拒绝,结尾是“要是没别的事的话也许可以?”,能看到它给出的几个版本,以及要它写得更有自信时给出的那一版。

先说最有用的一点:在这个问题上,最扎实的研究讲的是谁会被请求、谁会答应、谁拒绝了会受罚,没有一项讲措辞。至于话术和“万能说法”这类实操建议,证据比职场建议这个行当暗示的单薄得多。为这些建议撑腰的一项著名研究,说的恰恰和人们引用它时的用意相反。

最关键的发现,说的不是你

Babcock、Recalde、Vesterlund 和 Weingart 研究了无助于晋升的工作(non-promotable tasks),也就是对组织有好处、对你个人晋升帮助不大的工作1。比如担任委员会成员、做会议记录、组织活动、处理日常杂务。

实地数据。在发给一所大型公立大学3,271名教师的邮件请求中,3.7%的人自愿接下,4.3%的人回信拒绝,92%的人没有理会这封邮件。女性教师自愿接下的比例是7.0%,男性是2.6%。女性占教师的24.7%,而在教师评议会的各委员会里占37.5%。

人们常把这个差距说成女性自愿接下的可能性是男性的2.7倍。我认为这在算术上没错,却有误导性:这和“相差4.4个百分点”是同一个事实,而在这群人里,几乎所有人都没理会那封请求。两种说法都准确,只是其中一种听起来大得惊人。

真正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实验室实验。在男女混合的小组里玩一个志愿者游戏时,女性自愿站出来的次数比男性多出近50%。在单一性别的小组里,实验设计完全相同,男性和女性自愿站出来的比例相当。

这是因果关系上的关键一环。愿意接下这类工作,并不是一种固定的、跟性别绑定的偏好。它会随在场的还有谁而变,这指向的是大家共有的预期,而不是性格。在另一个实验里,研究者加入了一名发出请求的人,这个人更常向女性成员提出请求;被请求时,女性也比男性更容易答应。

后续的一篇论文发现,让请求者有机会惩罚拒绝的人,并没有拉大男女在答应请求上的差距,但男性对拒绝者施加的惩罚,比女性施加的更重2。

有几处局限,我想提醒一下。实验室里用的范式是一个抽象的志愿者游戏,并不是真正的办公室杂务。实地数据只来自一所大学,属于学术界。更关键的是,这些研究没有检验过:女性个人拒绝之后,是否真的能从中受益。它们记录的是任务分配上的问题,没有检验解决办法是否有效。

答应下来,真的对职业发展有帮助吗?

这方面的文献有分歧,我也不打算替你下定论。

支持“有帮助”的一面。一项汇总了168个样本、共51,235人的元分析发现,组织公民行为(即份外的主动帮忙,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与上级的绩效评分之间,校正后的相关系数为.60,与奖励推荐(上级是否建议给予奖励)之间为.773。

再看第三个数字,也就是与实际奖励的相关系数:.26。作者明确指出,奖励推荐并不总能转化为组织实际发放的奖励。这里还有一处方法偏差的提醒:当组织公民行为和评分出自同一个来源时,二者的关联要强得多,为.62;来自不同来源时是.32。

支持“有损害”的一面。Bergeron、Shipp、Rosen 和 Furst 使用了一家专业服务公司3,680名员工的存档数据,发现在全部四项职业结果上,花在完成本职任务上的时间,都比花在组织公民行为上的时间更要紧:这四项是绩效评价、加薪、职位上升的速度和晋升4。作者在摘要里也只说,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他们的假设,所以我认为,站得住脚的是那个相对的结论,而不是“帮忙会拖累任何人”这样一个干脆的结论。

还有一种不对称,让这件事变得和你切身相关。Heilman 和 Chen 做了三项研究5。帮了忙的男性,绩效评分和奖励推荐都显著更高。做出同样行为的女性,则没有得到这份加分。参与者给不肯帮忙的女性打的分显著更低;不肯帮忙的男性,则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他们的第三项研究证实了其中的机制:同样的利他行为,由女性做出时,参与者评价它显著更像“必须做的”,也显著更不像“可做可不做的”。也就是说,同样的事由女性来做,从来不会被算作帮忙。你第四次改写拒绝的话时,我建议你记住这一点,因为让这件事这么难的,可能并不是你的措辞。

通俗版本会把一处保留意见丢掉,我想指出来。在第二项研究中,奖励推荐上的交互作用没有达到惯用的显著性标准,p = .07。绩效评分上的结果,在两项研究中都具有统计学意义。而且这用的是“纸面人物”(paper people)式的研究方法,参与者评价的是书面的人物资料,而不是真实的同事,这一点作者自己也指出了。

所以我认为,“想出头就多答应”这个说法,充其量只是有条件地、微弱地得到了支持,因为它会带来可测量的负担,回报在男女之间也并不均等。至于在工作之外,设立边界是否真的对你有好处,是我另外研究过的问题。

那些话术呢?

说到话术,职场建议这个行当有个麻烦。

“总要给个理由”这条建议背后,被引用最多的研究,是那项复印机研究6。有人请求插队用复印机,请求时要么不给理由,要么给真实的理由(“因为我赶时间”),要么给一个没有意义的理由(“因为我要复印东西”)。五页的小请求,答应的比例从不给理由时的60%,升到了给无意义理由时的93%。文案写作里的那条信条,就是这么来的。

同一张表里,紧挨着下面就报告了这个边界条件,可人们几乎从不引用。二十页的大请求则是:不给理由是24%,给无意义的理由也是24%,给真实的理由是42%。这个“安慰剂式”的理由,效果和什么都不说一模一样。

请求的大小 没给理由 无意义的理由 真实的理由
小请求(5页) 60% 93% 未说明
大请求(20页) 24% 24% 42%

每个条件组的人数大约是15到25人。一项细致的部分重复验证,没能重现“不假思索”(mindlessness)这一解释,反而发现理由的内容是有影响的:即使是小请求,理由属于自己能掌控的原因时,别人答应的也比理由属于自己无法掌控的原因时更少7。

另外,这项研究是在纽约市立大学研究生中心(Graduate Center of 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做的,不是在哈佛,这一点值得了解,因为引用它的营销幻灯片里,有一半都写成了哈佛。

为什么这和你的实际问题有关。额外工作的请求,按定义就不是小事。它们要耗费实实在在的时间和脑力,因此稳稳地落在那条界线上“大请求”的一侧。所以我不认为复印机研究支持“随便什么理由都行”的说法。事情真有分量的时候,起作用的是理由的内容,而绕圈子或闪烁其词的理由,读起来就是在绕圈子、在躲闪。发送之前,我会检查一下:你给出的理由,如果被人原样念回给你听,还站不站得住。

而且没有哪项研究直接检验过附上理由的拒绝,对方读到后的效果是否更好。这条建议靠的是两样东西:一是语用学文献,那里面,给出理由或借口,是各种语言和文化中最常见的一种策略;二是一个推断,即说得具体,传达出你是出于善意。这合情合理,但算不上证据。

语用学文献确实证实了什么

目前占主导的拒绝分类法,把拒绝分成直接拒绝、间接拒绝(表示遗憾、给出借口、提出替代方案、推迟答复),以及像感谢这样的附加成分:它们补充拒绝,但本身不构成拒绝8。把这套分类用在多种语言上的研究,一致发现间接策略用得最多,理由或借口是最常见的策略,各种策略出现的先后顺序也会随对方相对地位的不同而变。

有两点值得记住。第一,这类文献收集数据,绝大多数靠的是让人针对假设的情境写下回答,这可能和真实的说话方式不一致。第二,它描述的是拒绝的人做了什么,而关于每种拒绝方式怎样被对方接收,实验研究很少,可这正是你想知道的。

从结构上说,拒绝一个对你有权力的人,对面子的威胁比拒绝同级更大9。这是一个理论上的论断,不是对职场结果的测量。关于员工建言与沉默的文献印证了这一点。在一项访谈了40名员工的研究中,大多数人都曾向上级隐瞒顾虑,最常见的原因是怕被贴上负面标签10。

目前没有已发表的实验比较过拒绝上级和拒绝同级的结果。谁要是说并非如此,那只是把别处的证据外推到了这里。

替代方案,以及我为什么仍然会用

我认为,提出替代方案背后的道理是好的,不过那是道理,而不是测量到的效果。提出替代方案是一种公认的间接拒绝策略,既表明了拒绝,又不太伤对方的面子。整合式谈判(integrative bargaining)的观点是:针对背后的深层利益提出替代方案,比一口回绝更能保住关系。

有一项违反直觉的发现支持这一点。谈判者的报价如果被对方立刻接受,反而没那么满意,所以来回谈上几个回合,会让提出报价的一方更满意。照此推论,一个经过斟酌的替代方案,可能比立刻答应或干脆一句“不”,更能让提出请求的人满意。

但一项关于首次报价与锚定效应的元分析,涵盖90项研究、16,334名参与者,结果显示,开价激进的首次报价同样会带来更少的成交,接收方得到的主观价值也更低11。这份证据讲的是首次报价,从它推到替代方案这一步,是我自己的推断。能保住关系的版本,是一个适度的替代方案,而不是强硬的讨价还价。

没有哪项对照试验在工作场景里比较过替代方案和一口回绝。不过,有一种做法不管对方怎么反应都站得住脚,我会用它:把替代方案设计成一场交换。“如果 B 能往后挪,我就可以接下 A。”不管这个替代方案在对方那里的效果如何,这样至少能让你不至于被工作压垮,因为它完全不取决于提出请求的人怎么反应。

拒绝上级时,由以上这些推出的说法是:不谈个人偏好,把话重新拉回到上级自己的优先事项上。“我接了这个,另一件事就要晚三天。你想先要哪个?”拒绝同级时,把对方引到现有的资源或负责人那里,免得这份活落到你头上。这两种都是推导出来的最佳实践,而不是经过检验的公式,我宁可如实标明,也不愿当作卖点来推销。如果你想反驳的不是某项任务,而是一套做法,拒绝上级的这种说法同样管用。这也正是说出“站会已经不管用了”最难的地方。

Subtext 能帮上忙的是这一块,而这一块的范围比本文其余部分要窄。它能改掉一条读起来比你本意更冷的消息。它改不了一个本来就由不得你的请求,也不会把你的拒绝草稿归入语用学文献所用的那些类型。一条你改写了四遍的拒绝,通常会往两个方向之一出错:要么含糊其辞到读起来像开场报价,要么删得太狠,读起来像是在恼火。两者之间的那个版本,就是拒绝时不过度解释的写法。问题的大半,在于发出去之前先看清自己写成了哪一种。

我专门编了一条拒绝的消息,交给 Subtext 处理了一遍。这条消息错在第一个方向上,也就是含糊其辞。草稿是“我很想帮忙,但这周不太确定能不能排得开,要是没别的事的话也许可以?”Subtext 给出的标签是“表达不够明确”,并把底下的情绪标为“犹豫”。标签的理由指向“不太确定”和“也许可以”这两处,说它们“让对方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指望你”。它给出三个版本。最接近原文的叫“贴近原意”,写的是“我很想帮忙,但这周还不确定能不能排得开。要是没有别的事,应该可以。我确认后尽快告诉你。”,标为“可放心发送”。第二个叫“更温暖”,同样标为“可放心发送”。第三个叫“给出确认时间”,标为“需要留意”,因为其中“今天或明天”这个答复时间是应用替你加上的,它还说你可以按实际情况改。要求它写得更有自信之后,它只给出一个版本,叫“更笃定”,写的是“我很想帮忙。这周的安排我还没定下来,要是没有别的事,我就可以。我确认后尽快告诉你。”,标为“可放心发送”。以上是应用的真实输出,没有改动。

这几个版本都不是上面说的那种交换,因为应用无从知道 B 是什么。最接近原文的那个版本仍然保留着“应该可以”这层余地。有自信的那个版本去掉了“不太确定”和“也许”,直接说安排还没定、没有别的事就可以,语气依然温和,但它没有变成一句拒绝,门还是开着的。

我很想帮忙,但这周不太确定能不能排得开,要是没别的事的话也许可以?

  • 表达不够明确: “不太确定”“也许可以”让对方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指望你,很难做安排。
  • 犹豫: 你想帮忙,却又不确定这周能不能抽出时间。

你是真心想帮忙,只是时间还没底,这种心情很好理解。下面几个版本把态度和不确定都说清楚,让对方好安排。

  • 贴近原意 (诚恳, 可放心发送): 我很想帮忙,但这周还不确定能不能排得开。要是没有别的事,应该可以。我确认后尽快告诉你。 保留了你想帮忙但不确定的意思,并说明会再确认,对方知道要等你的消息。
  • 更温暖 (体贴, 可放心发送): 谢谢你想到我,我真的很想帮上忙。不过这周我的安排还没完全定下来,现在没法给你准话。你要是不急,我看看能不能腾出时间,确定了马上告诉你。 先表达感谢和意愿,再坦白安排未定,语气柔和,对方不会觉得被敷衍。
  • 给出确认时间 (负责, 需要留意): 我很愿意帮忙,只是这周的安排我还得再看一下。我晚点确认,今天或明天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你这边时间很紧,也可以先找别人,我不想耽误你。 给了明确的答复时间,对方好安排;不过“今天或明天”是我替你加的,你可以改。

第三个版本里的“今天或明天答复”是我加的,你可以按实际情况改。想再调整的话,可以试试下面的方向。

更自信

好的,我把犹豫的语气收了,直接说清楚现状和倾向,同时保持温和。

  • 更笃定 (坦诚, 可放心发送): 我很想帮忙。这周的安排我还没定下来,要是没有别的事,我就可以。我确认后尽快告诉你。 去掉了“不太确定”“也许”这类含糊说法,直接说明安排未定、没事就可以,对方一看就懂,语气依然温和。

你的决定没变:还没确定,没别的事就可以。想再调整的话,可以试试更短或更暖一点。

这些建议在哪里不再适用

上面说的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工作有保障,有别的出路,能够自由离开。对很多人来说,这个前提并不成立,而一刀切的自信表达建议,可能真的有害。

靠与雇主绑定的签证工作的人,是最清楚的例子。签证由某一家雇主申请,意味着换工作时,需要新雇主重新提交一套材料,这就产生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工作锁定”(job lock)。工资方面的证据与此吻合。大型公司新聘的持 H-1B 签证的会计,起薪比在办公地点、职位和入职日期上与之配对的美国公民新员工低约10%12。另一项分析,把签证申请中的工资报价与调查数据合并,发现 H-1B 员工的收入,比条件相当的美国本土员工低得多13。

试用期、雇主可以随时解雇而自己又没有议价能力的岗位,以及住房或医疗与工作挂钩的人,适用的是同样的逻辑。

这方面的文献能证实的,是议价能力的下降。它没有给处在这种位置的人提供一套经过检验的话术,我也不打算编一套。如果你就是这种情况,上面说的“交换”式说法,仍然是几种选择里最稳妥的,因为它让代价看得见,又不把这次拒绝变成针对个人的事。不过我想说的是:这些关于怎么拒绝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没有把你考虑在内。

参考来源

按正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凡是无法对照原始来源核实的数字,正文中都已注明。

  1. Babcock, L., Recalde, M. P., Vesterlund, L., and Weingart, L. (2017). Gender Differences in Accepting and Receiving Requests for Tasks with Low Promotabili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07(3), 714-747. 3,271名教师的实地数据。由 Carnegie Bosch Institute 和 NSF 资助项目 SES-1330470 提供资助。各实验室实验的样本量无法核实,因此未予报告。
  2. Babcock, L., Recalde, M. P., and Vesterlund, L. (2017). Gender Differences in the Allocation of Low-Promotability Tasks: The Role of Backlash. AER Papers and Proceedings, 107(5), 131-135.
  3. Podsakoff, N. P., Whiting, S. W., Podsakoff, P. M., and Blume, B. D. (2009). Individual- and organizational-level consequences of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s.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94(1), 122-141. 168个样本,51,235人。未注明外部资助。
  4. Bergeron, D. M., Shipp, A. J., Rosen, B., and Furst, S. A. (2013).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 and Career Outcomes: The Cost of Being a Good Citizen. Journal of Management, 39(4), 958-984. 存档数据,3,680名员工。相关性研究。
  5. Heilman, M. E., and Chen, J. J. (2005). Same Behavior, Different Consequences.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90(3), 431-441. 研究1 n = 135,研究2 n = 99,研究3 n = 41。研究2中奖励推荐的交互作用达到 p = .07,属于趋势,而不是显著的结果。
  6. Langer, E., Blank, A., and Chanowitz, B. (1978). The Mindlessness of Ostensibly Thoughtful Ac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36(6), 635-642. N = 120,每个条件组约15到25人。研究是在纽约市立大学研究生中心(Graduate Center,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做的。资助情况未核实。
  7. Folkes, V. S. (1985). Mindlessness or mindfulness: A partial replication and extension of Langer, Blank, and Chanowitz.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48(3), 600-604. 各二手来源给出的样本量互相矛盾,因此这里不予报告。
  8. Beebe, L. M., Takahashi, T., and Uliss-Weltz, R. (1990). Pragmatic Transfer in ESL Refusals. In Scarcella, Andersen and Krashen (eds.), Developing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 in a Second Language.
  9. Brown, P., and Levinson, S. C. (1987). Politeness: 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一个理论框架,被批评带有西方中心的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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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Petrowsky, H. M., Boecker, L., Escher, Y. A., Frech, M.-L., Friese, M., Galinsky, A. D., Gunia, B., Lee, A. J., Schaerer, M., Schweinsberg, M., Soliman, M., Swaab, R., Troll, E. S., Weber, M., and Loschelder, D. D. (2025). The power and peril of first offers in negotiations: a conceptual, meta-analytic, and experimental synthesis.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191, 104448. 来自90项研究的374个效应,N = 16,334。开价激进的首次报价伴随着更少的成交,g = -0.42,以及接收方更低的主观价值,g = -0.40。
  12. Bourveau, T., Stice, D., Stice, H., and White, R. (2025). H-1B Visas and Wages in Accounting.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199(2).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数据,配对比较设计,相关性研究。
  13. Borjas, G. J. (2026). The H-1B Wage Gap, Visa Fees, and Employer Demand. NBER Working Paper 34793, revised March 2026. 未经同行评议。这份工作论文与其摘要报告的差距数字略有不同。